2014司法考试答案(司法考试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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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为民

社会主义法治执法为民的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以自由资本主义为实践背景的“个人权利至上”的主张存在着重要区别。社会主义法治高度重视和强调人民利益,倡导和要求执法为民,但并不意味着认同个人权利的绝对化。

(一)执法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在法治事业中的具体贯彻。(二)执法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必然要求和实际体现。(三)执法为民是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实践创新的必由之路和重要内容。

年司法考试大纲新增的主要就以下几个:刑法修正案九物权法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司法刑事赔偿司法“宪法”针对这几个在厚大的老师给出最新的解读。在厚大司考的官网就可以看到。

2014年司法考试冲刺试卷及解析卷二:行政法

下同)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行为。是行政法上的意志行为和有法律约束力的处理,与行政事实行为和准备性、部分性行政行为区分开来。行政事实行为可以是一种意思表示也可以是实际操作。如设置交通安全指示标志,销毁伪劣产品。

答案及解析:BC 《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014司法考试《一卷》经济法:诋毁商业信誉行为

行为方式上,有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如果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毁商誉。主观心态为故意。法条的用语“捏造、散布”,即说明行为人主观是故意,过失不构成“诋毁”。

以下条件会构成诋毁商业信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构成该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诋毁商业信誉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一般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商业诽谤行为 商业诽谤行为也称诋毁竞争对手的行为,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前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01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多项选择题

C.公司可用其资本公积金来弥补公司的亏损 D.公司可将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但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7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14年7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个人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货款300万元,债权额400万元,并办理了额抵押登记,债权确定期间为2014年7月2日到2015年7月1日。

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试卷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科目为:试卷一:综合知识。

单项选择题 陈某与刘某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字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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