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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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汇嘉时代(维权)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4,732,198股,占公司总股本470,400,000股的58.40%,其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201,7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3.44%。

  一、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获悉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潘锦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潘锦海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109,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9.68%,融资金额共计21,000万元。

  潘锦海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2.潘锦海先生目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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