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未分房)(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未分房的政策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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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补贴属于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吗

法律主观:住房补贴属于用人单位福利,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补贴,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项目包括三部分:(一)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保留的津贴、补贴,主要指保留物价副补项目。(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法律客观:《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第七条职工住房补贴包括基准补贴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补贴。《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第六条建立住房补贴制度。

改革性补贴:是指根据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的需要,通过转化原有用于职工福利待遇的资金,向职工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包括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交通补贴等。

改革性补贴是指将单位用于干部职工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的实物补贴。货币补贴是指政府部门向申请廉租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配偶婚前买过公房,请问可以在东莞申请住房改革补贴吗?

1、可以。婚前一方已经享受了公房,那么在婚后如果需要领取住房修缮费,需要满足条件即可。该公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双方都有权享有该房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该公房需要进行修缮或翻新,需要进行相关的维修和改造工作。

2、提交相关证件,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3、第四条住房补贴资金主要由单位住房资金(含公有住房售房款,下同)、单位自有资金(含预算外资金,下同)解决,并经财政审核后使用。不足部分申请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含预算安排资金和直管公房销售收入)。

住房改革补贴怎么算

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的按月补贴计算公式:职工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按月补贴,实行定额发放。

你好,住房改革性补贴是按合同时间算的。住房改革性补贴是指将单位原来用于干部职工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的实物补贴,改为向个人直接发放货币补贴,是按合同时间算的。

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住房改革补贴发放办法

按月补贴方式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未分房),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法律客观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未分房):《关于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未分房);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六条 建立住房补贴制度。

一般来说,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按月补贴的方式,目前大多数的职工都是按照这种方式领取住房补贴的。比如江苏省,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实行逐月计发住房补贴。

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的按月补贴计算公式:职工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按月补贴,实行定额发放。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

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关于住房补贴

1、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2、是指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一次性发放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不享受国家福利性住房分配政策的职工,地方政府规定的补助标准发放。

3、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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