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 泰康人寿遵义中心支公司被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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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被监管罚款五万元。

  另外,徐谦是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监管警告并罚款一万元;刘敏是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被监管警告并罚款一万元。

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 泰康人寿遵义中心支公司被罚5万元

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 泰康人寿遵义中心支公司被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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