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荣服务(06958.HK):控股股东欧宗荣将公司38.87%股份分别转让给两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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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23日丨正荣服务(06958.HK)公布,公司董事会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欧宗荣,于2023年6月23日(1)将其通过伟正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伟正",一家由欧宗荣全资持有的公司)持有的2.61亿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13%)转让至Warm Shine;(2)将其通过伟天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伟天",一家由欧宗荣全资持有的公司)持有的公司7125万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6.87%)转让至伟强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伟强");及(3)将其通过伟耀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伟耀",一家由欧宗荣全资持有的公司)持有的公司7125万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6.87%)转让至伟强,每股股份价格为0.254港元。

据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1)Warm Shine及伟强均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的公司;(2)Warm Shine由欧国伟(为欧宗荣之子)全资持有;及(3)伟强由欧国强(为欧宗荣之子)全资持有,且欧国强系公司现有股东,在本次转让完成前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56%在本次转让完成,及截至公告日期:(1)Warm Shine持有公司2.61亿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13%;(2)伟强持有公司2.00亿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9.3%;(3)伟正、伟天、伟耀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因此,在本次转让完成后,欧主席的家族成员通过其持有的投资公司继续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的44.43%。本次转让对集团的运营及整体发展前景并无不利影响。

因欧国伟、欧国强及其全资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转让后立即获得公司不少于30%的投票权,公司已获告知,欧国伟和欧国强已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申请豁免,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已授予相关豁免,即豁免其因本次转让而引致的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注释6(a)对公司已发行股份的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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